(2024-2025學年第一學期 No.98)
各學院:
2024年4月26日,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》(以下簡稱《學位法》)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據(jù)《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<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><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>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政法〔2024〕94號)要求,為做好《學位法》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,進一步提高我校學位授予質量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學習宣傳。各學院要將學習宣傳與貫徹《學位法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,加強組織,精心部署,開展主題鮮明、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,準確把握法律規(guī)定。
二、規(guī)范學位授予。各學院要在《學位法》施行前全面梳理學院現(xiàn)行相關規(guī)章制度,凡與《學位法》規(guī)定不一致的,按程序和權限啟動修訂工作,及時進行修訂完善。要進一步規(guī)范教育教學工作特別是學位授予工作,保護學生合法權益,保障人才培養(yǎng)質量。
三、落實主體責任。各學院要高度重視《學位法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,要將《學位法》作為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、黨政聯(lián)席會議、全體教職工會議等會議的專題學習內容,并在2025年1月5日前將《學位法》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開展總結材料情況(學習圖片和總結報告蓋章掃描件)報教務處教務管理科郵箱:201712@hsu.edu.cn。
聯(lián)系人:鐘倫超
聯(lián)系電話:0559-2543332
特此通知
附件2: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、教育部政策法規(guī)司負責人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》答記者問.doc
教務處 宣傳部
2024年12月24日